“Lisa是我养了三年多的红色玩具泰迪犬。很多时候,Lisa并不是一条狗,而是我的小姐妹,是妈妈的小女儿。可是就在昨天,Lisa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8月28日一大早,丽微就更新了个人博客。她用2000多字的篇幅,介绍了Lisa的乖巧可爱以及死亡后给主人带来的心理创伤。

    丽微和妈妈李女士住在清和园小区。8月27日下午6点半,李女士带着Lisa出门,沿着徽州大道非机动车道散步。“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驶来,当时车速很快,Lisa瞬间被撞倒,前后车轮直接从它身上碾过去。”

    丽微下班回家刚好路过小区门口,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Lisa躺在电动车的踏板上,半睁着眼。我妈妈哭着告诉我,Lisa已经死了!”丽微回忆,妈妈拉着一名肇事男子的上衣,不让他离开。

    丽微后来了解到,这名男子姓王,今年30岁。“我妈妈遛狗时没牵绳子,有一定责任,但王某很可能喝酒了,我们从他身上闻到一股酒气,而且车速很快,电动车直挺挺地从Lisa身上轧过去,一点刹车的迹象都没有。”

    处理进展 交警建议民事诉讼

    丽微准备9月15日出国留学,今年3月份,她把Lisa寄养在李先生家。“他家里养了好几只泰迪犬,Lisa去了以后有玩伴,我们也放心。”8月初,丽微把Lisa接回家,想趁着出国前,多陪它几天。

    丽微说,相处几个月后,李先生已对Lisa产生感情。因此Lisa被撞后,李先生也立即赶到现场,“他来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打了王某一巴掌。王某当时往后躲,李先生打得不重,我们也不让打人。”

    “我们动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愿意带他去医院,所有医药费由我们承担。”丽微介绍,他们已经向王某道歉。

    “王某说他不是故意把狗撞死的,也说了对不起,但就不愿意做任何赔偿。”

    9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王某。王某表示正在忙,要求记者改天再联系,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9月2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向丽微下达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证明》指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涉及经济赔偿,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索赔尴尬 宠物价格难认定

    丽微介绍,Lisa是她三年前花了3600元从宠物店购买的。她买狗时与宠物店签的协议还保留至今,也办理了《犬类疫苗证》,但在具体索赔金额上,丽微却陷入了困境。

    “我想给Lisa进行价格认定,却找不到相关认定机构。我现在只要王某赔2000元损失,他也可以赔一只红色玩具泰迪犬。”

    针对宠物的价格认定问题,记者咨询了合肥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只对刑事案件的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建议记者咨询会计事务所。

    记者咨询了不少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均表示,他们主要对固定资产、设备资产进行评估。“宠物估价,市场上目前还是空白。”

    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彭华律师介绍,丽微可以凭购狗协议以及付款发票等证据,对宠物的价格进行认定。

    “如果要参考目前的市场价,必须经过认定。”彭华介绍,“丽微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判决后肇事者仍拒不赔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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