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建文明城市要求,蓬江区堤东派出所近日加强辖区犬类饲养的管理,对辖区宠物扰民进行走访摸底,并张贴通告表示“自2011年6月5日开始,对辖区犬类饲养进行集中清理”。派出所为何突然加大了对犬只的管理?到底将对饲养犬只进行怎样的清理?记者近日对此展开了走访。

?  投诉半年内平均每天都接到投诉

    记者从江门12345热线了解到,仅今年1月到6月,关于狗的投诉就有180多条,即平均每天都有一条以上有关狗扰民的相关投诉。从投诉的内容看,其主要集中在狗给居民造成的噪音和卫生问题。如前段时间,就有市民反映,蓬江区丰泰路金汇豪庭后面果林山庄饲养了约10只狗,放任狗只随意走动,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另外,每天晚上狗只不停吠叫,产生很大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而每次接到类似的投诉,热线便会转到相关部门跟踪处理,但是在公安部门跟踪后,基本上投诉得到的回复都是相同的一句话:“派出所民警已上门对养狗人进行教育警告,要求其对狗只严加管理。”若转到街道办事处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能上门与狗主沟通,告诉其“要注意卫生,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等。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投诉住户养狗,或小区里遛狗对路人和环境造成影响外,还有一部分是针对宠物店的,反映“宠物店的人员经常在晚上带狗只到附近的居民楼下散步,并让狗只随地大小便,导致周边环境卫生很差”。而处理结果也是派出所上门“警告、教育”。始终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曾经就有市民反复投诉,表示情况还未改善,希望部门继续跟进。对此,公安分局再次去处理了也是“上门对养狗人进行教育警告,要求其对狗只严加管理。”

?  尝试无人牵引犬只视为流浪犬

    为了规范犬只饲养,堤东派出所近期出具的通告中提到4点。第一点就是要求狗主将不符合饲养规定的犬只,自行处理;第二点是不得带犬只上街,或在居民区、活动场所等区域遛狗;第三点是宠物店、宠物医院不得在室外摆放系养狗只;第四点是无人牵引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流浪犬只,并进行捕杀。

    “我们之前是对辖区内的几个社区进行了走访摸底,并派发了通告做宣传、引导。”堤东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该派出所辖区内有潮江路这一花鸟街,宠物比较多,投诉也比较集中,该所就按要求在辖区内加强宣传,并进行“尝试性工作”。他说,几个社区对这一举措都比较接受,面对警方的宣传教育,99%的市民都配合。所以,虽然通告中称自6月5日起开始实施管理,但该所警员在近日的巡逻过程中都未发现流浪狗,也未进行过捕杀。

    有市民就提出,怎么样的狗算是“不符合饲养规定的犬只”?该民警表示,其实按规定,在中心城区饲养的所有的犬只都不合法,但目前处理的程序没有出台,只能说不能让犬只到公共场所,更加不能不加牵引,“我们的底线是不能伤人,不能扰民。”

    他告诉记者,上级部门准备近期出台养犬方面的规定,所以希望他们进行先期宣传,做好铺垫。“我们也旨在宣传合法饲养和文明饲养,通过这些工作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

    “现在养狗的人多了,犬只方面的投诉也越来越多,社会影响大。犬只伤人、吠叫扰民等情况时有发生,凸显出了管理的必要性。”该人士表示,一般面对犬只吠叫扰民的情况,民警只能上门劝谕,让了解狗只习惯的狗主看其因何吠叫,但因为犬只是活物,无法硬性管理,往往民警一走,它又叫起来了,所以很难管理。而且目前关于犬只扰民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警方在这方面也花费了不少精力。

    酝酿出台犬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面对犬只管理难题,市政府也正在酝酿出台犬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记者了解到,该方案已由政法委牵头,征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草拟出了初稿,目前正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江门市政法委有关人士表示,对于犬只管理的问题,各地都未有很完善的制度出台,目前江门着力创建文明城市,犬类扰民的现象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近期正在探索出台管理制度。

    该人士透露说,江门的养犬工作方案主要是参照广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由公安、农业、工商等几大部门一起联合执行。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是在广州市内分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养犬一般管理区,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可养犬,但每户限养一只,养犬管理费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但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心城区禁止养狗,是国家主要思想,我们的方案肯定会坚持这一原则。”届时有特殊情况的狗只(如腊肠狗等名贵狗只)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一般家狗则不许饲养。只有办了合法证件,有人牵引,且不会危害人们群众生活与健康的犬只可以上街。

    至于爱狗人士关注的“养犬管理费”具体收费问题,该人士表示方案初稿未对此作出规定,需要市政府制订具体标准。

?  建议通过设备监控,规范养狗行为

    一名陈姓律师则表示,政府出台养犬办法会直接影响到许多爱狗人士,如果政府真的想管好犬只,制定出来的法规一定要有细则,要保证可行性。“好的办法就是召开听证会,邀请各方代表参加,不仅是管理部门,还要有群众和狗主,综合各方面意见,出台的政策才能做到让众人信服。”
采访过程中,家住新会的梁先生就表示,所在的小区也偶尔见到狗,物管好像不管。“我觉得很多老人都喜欢小狗的,尤其是独居老人。”他认为,若要管理,就要有秩序地养,统一管理。“看看香港、澳门是如何管理好城市狗只,向其取经”。“其实管好主人,狗就好了,管狗就是管人,狗随地大小便,那就罚主人。”他建议,管理也不能一刀切,若只靠人的素质估计也很难做到,但可通过监控设备对狗主在公共场所的遛狗行为进行监管,“有录像,一旦发现就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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