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了该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订稿,记者获悉,其中每户限养一只犬只的规定,修改为“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凭房屋租赁证明,个人也可办理饲养犬只登记。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观锠介绍,在前期审议及征求意见中,代表及市民均建议对原有“每户限养一只犬只”的合理性作进一步研究。有代表提出,条例草案中,对每户限养一只犬只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等。

  记者了解到,经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上海城市化地区内人口比较密集,犬只对公民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以及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影响较大,因此,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城市化地区内每户养犬的数量加以限制是必要的。因此将条例草案相关条款修改为,“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同时亦规定,“城市化地区的犬只生育幼犬,应在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

    据了解,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中,对个人饲养犬只办理登记需要提交材料有所增加,“房屋租赁证明”也可成为办理登记的材料。

本文章派多格宠物店加盟连锁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

派多格宠物专业致力于宠物店加盟宠物连锁店宠物美容加盟宠物用品店连锁宠物医院等,通过连锁品牌化运作及加盟市场开拓,已成为中国宠物店加盟连锁机构。

(责任编辑:宠物店加盟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