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白堤锦带桥附近发生一起意外车祸:一只雪橇犬将83岁的大伯撞翻在地,大伯股骨骨折,住进医院。 据知情人士称,大伯虽然83岁高龄,但大伯的身体还算结识,习惯每天早上到西湖边转转,平时在家也会经常帮着做做家务。

  昨天早上6点多,晨练结束后,大伯骑车回家。路过白堤锦带桥时,一只狗突然横着冲了过来,大伯正在下坡,来不及刹车,狗径直撞在自行车前轮上,大伯倒地,受伤。

  狗的主人就在附近,看到大伯倒地,赶紧跑过来搀扶,可大伯感觉屁股很疼,怎么也站不起来。

  遛狗的,也是一位大伯,姓罗,63岁。事情发生后,他吓得六神无主,赶紧给儿子打了电话。儿子让他先报警,接着赶到医院,替潘大伯垫付了医药费。
 
  上午,检查结果出来了:大伯股骨骨折,需要住院动手术,手术费要四五万。

  说起早上的事情,罗先生很郁闷:“平时都有狗绳牵着的,早上,狗看到另外一只狗,突然很兴奋,挣脱了绳子,爸爸拉都拉不住,结果就撞到了大伯。”

  罗先生说,狗是一条白色雪橇犬,平时性格温顺,刚1岁,但个头不小,差不多有1米高,每天清晨,爸爸都会带它到西湖边遛遛。

  事情发生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

  帮忙把大伯送到医院后,交警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认定为意外事件,并开具了一张情况说明书。

  下午,请教了当事民警,他这样解释道:“事情发生在白堤,算是公园内部通行道,并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规定的交通道路范围;另外,肇事者是只狗,不具备行为能力,没法认定双方责任,所以不能当成一般的交通事故来处理,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

  当事民警说,在他开具的情况说明书里,详细记录了事情经过,并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各拿了一份,可以作为今后民事赔偿责任认定的证据使用。

  得知这一结果,罗先生稍微心安了一些。因为之前他了解到,如果当成交通事故来处理,医保就没法使用,所有费用必须他先行垫付,而这个压力确实有点大。 罗先生一再强调说,遛狗都是严格按照时间规定的,从来不在限制时间内遛狗。

  可景区城管执法局却不这样认为:“按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要求,市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即使有特殊需求要养,也必须先到公安部门备案,而雪橇犬和狼犬、藏獒一样,属于大型犬,肯定是不能带到景区遛弯的。”目前,景区城管执法局已经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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